技转工场《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发布《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于2024年11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奖励在本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平台整理技术成熟度成熟度待评估所在地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