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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遵义市岩溶洞穴污染及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遵义市岩溶洞穴污染及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贵州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等,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遵义市辖区内岩溶洞穴污染及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

  • 平台整理
适用地区
遵义
级别
市级
类别
资金补贴
主管部门
遵义市人民政府

申请条件

  • 举报内容应当真实、客观,提供相对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相关证据,且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
  • 举报人因同一事项已经接受有关单位奖励的,生态环境部门不再重复奖励
  • 属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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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11-0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