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关于启动新一轮抚州市汽车购车补贴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抚州市促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扩容提振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市民购车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新一轮抚州市汽车购车补贴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12月31日(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本次活动补贴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消费者可通过“建行生活”APP服务平台活动专区实时查看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活动期间,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7座(含)以下非营运性质新乘用车(含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取得购车发票(购车发票抬头需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在抚州市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 平台整理
- 申请截止
- 2026-12-31
- 适用地区
- 抚州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资金补贴
- 主管部门
- 抚州市商务局
申请条件
- 购车发票时间须在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
- 补贴资金总额1500万元,先到先得,资金用完即止
- 购买的是7座(含)以下非营运性质新乘用车,含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
- 购车发票抬头需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一致
- 在抚州市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 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
- 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
- 本次购车补贴和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省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予叠加,已申请或拟申请上述补贴的不可再申请本次购车补贴
- 消费者本人需上传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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