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
穗府办规〔2023〕10号,自印发之日(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广州工作、创业的非广州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可申领人才绿卡,分A卡(最长5年)和B卡(不超过1年)。A卡持卡人可享受出入境便利、子女入学、住房公积金贷款、购车指标、购房等参照本市户籍居民的待遇或服务,并可为随行亲属申领副证。全流程网办,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或穗好办APP申请,由工作单位所在区人社局受理审核。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广州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申请条件
- A卡:每年在本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并符合高层次人才、海外经历人才、博士或名校学历人才等条件之一
- 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具有产业化潜力的领军型人才,可按A卡条件申领
- B卡:符合A卡部分条件但每年在本市工作不超过6个月或与本市单位存在合作关系等情形
- 持A卡且符合条件的人才每年可举荐不超过2名本科以上团队成员申领B卡,5年累计不超过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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