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的通知
福州新区(长乐区)、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台江区数据管理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州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榕科规〔202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申报单位填写《福州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30日前报送至各县(市)区科技局。3.申报单位于11月6日—12日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s://zwfw.fu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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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地区
- 福州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场地
- 主管部门
-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请条件
-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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