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深圳市创业担保贷款
深圳市面向自主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合伙经营的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每人不超过6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额度由担保机构、经办银行根据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吸纳就业等确定,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LPR加50BP,借款人承担以1年期LPR减150BP计的利息,其余由财政贴息;期限每次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次。常年受理,受理时限7个工作日。
- 平台整理
- 额度
- 最高 500 万元
- 适用地区
- 深圳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
- 个人:提交申请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具体经营项目并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
- 个人:在其法定登记主体内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不受限制)
- 个人:申请时除助学、扶贫、住房、购车贷款及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
- 小微企业:在深圳登记注册,当年新招用职工人数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为其连续正常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小微企业:按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要求提供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信用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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