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宝鸡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宝鸡市2026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第二期)的公告
为持续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将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第二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6年10月20日起,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2026年10月23日起,通过“云闪付”APP提交资料。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在宝鸡市办理注册登记并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享受一次汽车消费补贴。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额度有限,用完即止。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宝鸡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资金补贴
- 主管部门
- 宝鸡市商务局
申请条件
- 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
- 在宝鸡市办理注册登记并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 同一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 购车时间自2026年10月20日起,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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