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政策申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该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自2024年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用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宣传培训和服务能力提升。与企业相关的项目包括:中小微企业从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获得专利许可或转让,按不超过实际费用5%资助,每年不超过50万元;知识产权保险按不超过保费50%扶持,每年不超过20万元;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的企业一次性资助10万元;获评中国专利奖金奖配套奖励200万元等。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发布申报指南后受理。

  • 平台整理
额度
最高 200 万元
适用地区
深圳
级别
市级
类别
资金补贴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申请条件

  • 申请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部分项目可为个人),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归口深圳市管理和统计
  • 专利转化运用资助:申请人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上年度从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获得专利许可或转让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或登记,专利许可或转让到深圳市
  • 知识产权保险资助:投保海外侵权责任保险、专利执行保险或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同一件知识产权同一险种不重复资助
  • 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重点方向,且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信息由平台整理自公开渠道,不代替官方审批,以官方原文为准。

更新于 2026-11-0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