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已经第13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进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等规定,制定如下措施。(一)接力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构建完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接力式支持体系。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下简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厦转化,引导苏颂概念验证基金对苏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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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度
- 最高 2000 万元
- 适用地区
- 厦门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研发投入
- 主管部门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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