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崇明区关于新时期强化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崇明区人社局印发(沪崇人社规〔2026〕1号),自2026年8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日以来符合条件的参照执行。主要内容:通过年度绩效评价的区级重点创业孵化载体一次性补助40万元;在孵化载体或乡镇园区重点帮扶的创业组织,初创期项目经区级评审为优秀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家初创助力发展补贴;创业创新大赛新秀类、创业项目类奖项分别奖励1-3万元、5-10万元;经创业指导创办创业组织经营满3个月给予3000元开办费补贴(35周岁以下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补贴1万元);初创期带动本区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按3000元/人补贴。
- 平台整理
- 申请截止
- 2026-12-31
- 额度
- 最高 40 万元
- 适用地区
- 上海
- 级别
- 区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
- 创业组织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经济组织
- 同一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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