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濠江区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11440512754542113A/2026-00042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濠江区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濠江区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修订后的《汕头市濠江区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汕头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申请条件
- 申请人申请区级人才住房的,应当在本区就业
- 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
-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辖区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或已退出政府(单位)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住房
- 申请人未按照《汕头市濠江区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发放办法》(汕濠人社〔2024〕24号)文件规定在濠江领取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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