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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杭州市关于深入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若干措施

杭政办函〔2025〕65号,自2026年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牵头实施。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重点支持不超过100家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2年内每家最高50万元;另有“创客中国”大赛落地项目资助、技改与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赋能、中小企业服务券等支持。资金按财政体制由市与区、县(市)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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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
最高 100 万元
适用地区
杭州
级别
市级
类别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主管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申请条件

  • 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每年重点支持不超过100家优质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目标完成情况2年内每家最高50万元,与认定奖励按“就高、不重复”享受
  • “创客中国”大赛企业组全国50强和创业组全国10强、企业组500强和创业组300强落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项目资助
  • 专精特新企业从高校转化运用专利,符合规定的最高资助50万元;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最高100万元
  • 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统筹安排不高于1000万元服务券,用于知识产权、认证检测、成果转化、人力资源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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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09-2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