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
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26〕1号,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月31日),重点引进先导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紧缺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市人才工作局为留学人员来沪创办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资格认定;留学人员企业或创业团队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补贴、科技创新券等扶持;留学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可按规定申请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可纳入市、区两级人才安居保障范围。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上海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上海市人民政府
申请条件
- 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国(境)外进修一年及以上
- 高层次留学人员还需符合规定所列条件之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市人才工作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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