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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关于印发《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2026~2029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育服务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三明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2026~2029年)》(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育一批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助力三明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育服务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委人才〔2025〕1号)、《三明市级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明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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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
最高 10 万元
适用地区
三明
级别
市级
类别
人才
主管部门
三明市科技局

申请条件

  •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明工作满1年,已被认定为市级高层次人才或实用型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
  • 在明高校、科研院所推荐的申报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且在参评年度近3年(含当年),与我市企业合作,承担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 在明企业(含在明央企、省属企业)所推荐的申报人选,须与推荐企业签订3年以上、且每年在明工作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劳动合同。
  • 在参评年度近3年(含当年)须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所在企业或行业领域相关的发明专利 (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1项,且创新成果已转化应用。
  • 国家、省级、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特级人才,及A类、B类人才不再参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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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11-0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