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苏政办规〔2025〕3号,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0日,适用于江苏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从创新能力、融资便利、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国际化四方面提出14条措施: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开设融资需求“直报窗口”,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全部纳入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范围,“专精特新贷”新增100亿贷款规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建设智能工厂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资质认定类奖励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行“免申即享”。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江苏省
- 级别
- 省级
- 类别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主管部门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申请条件
- 新客户贷款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审批,存量客户贷款到期后原则上3个工作日完成续贷
- 扩大省制造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范围,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都纳入贴息范围,不局限于制造业
-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 对获批国家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 申报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在评分体系中给予适当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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