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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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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广州
级别
市级
类别
税收
主管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

信息由平台整理自公开渠道,不代替官方审批,以官方原文为准。

更新于 2026-11-0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