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持(合同登记、税前加计扣除与市级补助)
依据《上海市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合同登记操作指引》(沪科规〔2025〕11号,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并按100%加计扣除;合同经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后出具审核证明。另据《上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达到或超过1亿元/年的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1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500万元,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200万元。
- 平台整理
- 额度
- 最高 1000 万元
- 适用地区
- 上海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研发投入
- 主管部门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申请条件
- 出资方为企业,接收方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
- 协议或合同中需明确资金用于基础研究领域,同一合同不得重复申请登记
- 出资协议、合同和票据应包含出资方、接收方、出资用途、出资金额等信息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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