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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考核补贴与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现将修订后的《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考核补贴与奖励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普陀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推动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根据《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老年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规范》(DB31/T1491-2024)《上海市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质量监测评价指标》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老年助餐服务考核补贴与奖励,是指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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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
最高 2 万元
适用地区
上海
级别
市级
类别
资金补贴
主管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申请条件

  • 老年助餐点及长者餐桌需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正常运营不少于3天,方可给予相应奖补
  • 质量监测评价为“一般”或“较差”的社区长者食堂,无补贴
  • 质量监测评价为“一般”或“较差”的老年助餐点及长者餐桌,无补贴
  • 考核对象在考核周期内存在负面情形之一的,由区民政局综合研判后,扣除相应奖补资金
  • 连续两次在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服务质量监测中被评价为“较差”,取消该机构考核补贴奖励资格
  • 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补贴,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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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10-2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