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汕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金平园区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汕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金平园区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中共汕头市委印发〈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市发〔2023〕5号)《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3〕129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功能定位。立足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突出“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核心功能定位,搭建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平台,形成产业集群,发挥集聚效应,打造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市场服务为一体的多元化、多层次、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 平台整理
- 额度
- 最高 500 万元
- 适用地区
- 汕头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场地
- 主管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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