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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实际发生额1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摊销,自2023年起长期执行。

  • 平台整理
级别
国家级
类别
研发投入
主管部门
财政部、税务总局

申请条件

  • 研发费用按规定单独归集核算
  • 研发活动属于税法界定的研发范围

信息由平台整理自公开渠道,不代替官方审批,以官方原文为准。

更新于 2026-09-17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