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浦江之光”科创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支持
《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4〕13号)推动“浦江之光”行动升级:鼓励各区根据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不同阶段给予财政扶持,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优先支持“硬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将优质企业纳入“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形成上市储备;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专利优先审查推荐、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等便利。市经济信息化委同步开展“浦江之光”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系列培训。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上海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资金补贴
- 主管部门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申请条件
- 改制上市财政扶持由各区按阶段给予,具体标准以注册地区政策为准
- 纳入“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需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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