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广州科技创新基金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根据《广州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现发布广州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科技创新基金)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有关事项如下:科技创新基金聚焦支持原创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全面支持投资阶段为初创期的项目,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科技创新基金参股子基金分为种子类参股子基金和创投类参股子基金,一经选定,在存续期内不得更改。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广州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资金补贴
- 主管部门
-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请条件
- 1.境内股权投资机构或创业投资机构
- 3.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源头单位、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以及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等机构,可以其控股或参股的投资平台进行申报,或联合社会股权投资机构申报
- (2)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经验或相关产业管理经验,或作为科研院校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研究人员的团队核心成员
- 成功退出的案例是指现金方式退出初创期项目部分或全部股权,且该退出部分股权投资收益率超过 50%
- (2)管理机构直接或间接的出资人为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技术源头单位、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以及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等机构,且其最近5年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技术转移项目或与其签订含有融资服务条款协议的企业在签订协议后获得的融资金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等值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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