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广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
穗府办规〔2025〕13号,2025年8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按“免申即享”兑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不超过150万元。另有首台(套)推广应用奖励、技术改造额外奖励、数字化转型改造补助、专精特新园区奖励、融资与保险支持等措施。财政奖补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受年度资金预算总量控制。
- 平台整理
- 额度
- 最高 100 万元
- 适用地区
- 广州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主管部门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申请条件
- 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按照“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 专精特新企业获省、市技术改造事后奖励的项目,市财政按设备购置额的2%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在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期间,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累计不超过150万元
- 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年2辆非广州市籍企业小客车享受“高峰限行”通行保障
适用资质
- 专精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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