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关于继续征集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现面向本市各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等相关单位征集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开展高企认定评审工作,补充完善我市高企认定评审专家库,实行专家聘任制和动态管理。具体通知如下: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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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地区
- 厦门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高新技术企业
- 主管部门
-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申请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 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 技术专家应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
- 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 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遵循《工作指引》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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