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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关于印发吕梁市白酒行业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吕政规发〔2026〕2号《吕梁市白酒行业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 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白酒行业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促进白酒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当为自然人)举报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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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吕梁
级别
市级
类别
资金补贴
主管部门
吕梁市人民政府

申请条件

  • 有明确被举报对象、具体违法事实或者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
  • 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掌握
  • 举报内容经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 举报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白酒“黑窝点”“黑作坊”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 举报的未取得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白酒、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白酒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 举报的使用甲醇、工业酒精、非食用酒精或非食品原料等勾兑白酒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 举报的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 举报的非法灌装、贴牌生产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 举报的以食用酒精勾兑后冒充固态法白酒或原酒的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 举报的年份酒虚标年份、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标签标识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 举报的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标识白酒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 举报的为制售假冒白酒提供仓储、运输、隐匿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并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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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11-0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