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部、财政部2024年修订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科发资〔2017〕152号同时废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按重点专项组织实施。各重点专项的年度申报指南由主责单位依托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查重后发布,专业机构受理申报并组织评审。企业可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牵头或参与申报,具体方向、申报时间和配套要求以各专项年度指南为准。
- 平台整理
- 级别
- 国家级
- 类别
- 研发投入
- 主管部门
-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申请条件
- 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满1年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诚信状况良好
- 申报方向、项目负责人条件和资金要求以各重点专项年度申报指南为准
信息由平台整理自公开渠道,不代替官方审批,以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