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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关于印发《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 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洪发〔2026〕8号)文件精神,规范开展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兑现工作,现将《南昌市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关于落实省会引领战略 推进南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洪发〔2026〕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规范研发费用后补助兑现工作,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在实施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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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
最高 1000 万元
适用地区
南昌
级别
市级
类别
研发投入
主管部门
南昌市科技创新局

申请条件

  • 企业研发项目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健全,按规定范围列支、归集研发经费,单独设立了研发经费明细账或辅助账
  • 企业运行正常,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规和失信事件
  • 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下的,须按江西省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并获得省级补助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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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11-0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