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关于《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延期实施的通知
中农农规字〔2026〕1 号 中农农〔2026〕49号关于《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延期实施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中山英才计划”,确保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管理工作连续有序、平稳开展,经研究,现将《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实施期限延长至2027年5月29日。延期实施期间,本细则若作出修订或予以废止,以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中山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条件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且近5年无犯罪记录及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记录。
- 在中山工作,与我市相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并签订意向书的市外引进人才。
- 申报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 从事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农业农村科技、农村实用技能、乡村治理、乡村规划建设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 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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