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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关于做好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关于做好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广州市商务局扶持资金管理操作流程指引》、《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批权下放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穗商务函〔2022〕150号)和《广州市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穗府办函〔2025〕22号)要求,现就开展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通

  • 平台整理
额度
最高 100 万元
适用地区
广州
级别
市级
类别
资金补贴
主管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申请条件

  • 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企业端),或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系统(企业端)中登统相应业务数据
  • 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支持期限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 综合评分在 90 分(含)以上,划为第一档,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资金支持
  • 在 80(含)-90 分的,划为第二档,给予不超过 80 万元资金支持
  • 在 70(含)-80 分的,划为第三档,给予不超过 60 万元资金支持
  • 在 60(含)-70 分的,划为第四档,给予不超过 40 万元资金支持
  • 低于 60 分的不予支持
  • 同一项目若已获取服务贸易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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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10-3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