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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财政部、商务部修订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商务局:为加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的作用,财政部、商务部修订了《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第一条 为加强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服务业发展资金,是指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立足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主要用于支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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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国家级
类别
资金补贴
主管部门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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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11-04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