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教体规字〔2026〕1号、中教体〔2026〕7号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火炬高新区宣传办(教体文旅局),各镇街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市直属学校(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我局对即将期满的《中山市教育和体育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延长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平台整理
- 额度
- 最高 200 万元
- 适用地区
- 中山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申请条件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且近5年无犯罪记录及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记录。
- 在中山工作,与我市相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并签订意向书的市外引进人才。
- 申报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 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
信息由平台整理自公开渠道,不代替官方审批,以官方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