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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就业促进工作的办法(2023—2026年)

普陀区人社局印发(普人社规范〔2023〕2号),自2023年1月1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创业方面:向区人社部门备案后在本区新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经营满6个月、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1人及以上并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给予一次性帮扶成功创业补贴;本区注册5年以内的创业组织参加国家、市、区人社部门主办的创业竞赛获国家级、市级、区级奖项的,分别最高补贴5万元、3万元、1万元,当年度在本区注册的再给予2万元发展补贴;另有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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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
最高 5 万元
适用地区
上海
级别
区级
类别
人才
主管部门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

  • 帮扶成功创业补贴:自注册之日起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1人及以上并稳定就业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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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09-2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