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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尾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项目停止受理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关于汕尾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项目停止受理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我市淘汰更新补贴项目共获得中央资金补贴额度 973.5万元 。截至目前,剩余额度约19.3万元。淘汰补贴 申请 : 仍按“先到先得、额满即止”“优先保障国三车辆淘汰补贴”原则受理申请,资金用完后同步停止受理。更新补贴 申请 : 由于资金额度不足,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即2026年10月30日), 停止受理更新补贴申请。
- 平台整理
- 适用地区
- 汕尾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资金补贴
- 主管部门
-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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