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11442000557288830U/2026-00535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人社规字〔2026〕1号、中人社发〔2026〕20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施行《中山市综合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 平台整理
- 额度
- 最高 200 万元
- 适用地区
- 中山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且近5年无犯罪记录及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记录。
- 申报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 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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