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br/>(大湾区服贸会事项)的通知
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大湾区服贸会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协函〔2026〕50 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大湾区服贸会事项)申报工作,具体如下:1.在我市工商注册且实际开展或拟开展服务贸易相关业务,有税务登记的企业、非法人组织、事业单位、社会组织。2.获评的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文化出口基地、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专业类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和企业。
- 平台整理
- 申请截止
- 2026-11-15
- 适用地区
- 中山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资金补贴
- 主管部门
- 中山市商务局
申请条件
- 支持对象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近2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劳资、安全生产、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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