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创业担保贷款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贴息。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实际额度由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款利息中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贴息,免收借款人担保费。无户籍限制,常年受理:个人直接向注册地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申请,小微企业先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资格认定。
- 平台整理
- 额度
- 最高 300 万元
- 适用地区
- 北京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人才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
- 在本市注册经营、资信良好、有具体经营项目
- 个人借款人须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
-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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