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关于明确新一轮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东建房〔2026〕1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决定继续实施购房补贴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于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7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补贴。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名单,将于2027年4月30日前在所购房屋属地镇街(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
- 平台整理
- 申请截止
- 2027-03-31
- 额度
- 最高 3 万元
- 适用地区
- 东莞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资金补贴
- 主管部门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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