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申请
关于印发《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科创中心,赣州经开区经发局、赣州蓉江新区社管局、赣州高新区科创局,市属(驻市)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构建科学、高效、规范、诚信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现将修订后的《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构建科学、高效、规范、诚信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和省市科技体制改革等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科技计划项目是根据全市科技创新规划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由市级财政资金资助并由市
- 平台整理
- 额度
- 最高 50 万元
- 适用地区
- 赣州
- 级别
- 市级
- 类别
- 研发投入
- 主管部门
- 赣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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