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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请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区工业园区)联合管委会辖区企业“门前三包”管理办法

江门市银湖湾滨海新区(区工业园区)联合管委会辖区企业“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各产业园区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及容貌秩序管理,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园区环境,明确企业责任,结合各产业园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产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含厂房、仓库、办公楼、生产经营场所、商铺等),各企业是“门前三包”工作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三条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界定:企业正门位置靠公共道路的一侧整段围墙对外至人行道与机动车道交界处,具体范围由各产业园区管委会现场划定并双方签订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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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区
江门
级别
市级
类别
场地
主管部门
江门市新会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申请条件

  • 各企业是“门前三包”工作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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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2026-11-04举报